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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■公訴機關: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
  ■案情簡介:“立二拆四”,原名楊秀宇,男,吉林省人,網絡推手。楊秀宇1997年畢業於東北大學材料與冶金學院,2006年9月成立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,楊秀宇曾策劃炒作“和尚船震門”“乾爹帶我游奧運”等虛假事件,楊秀宇及其公司在幕後大發其財。
  2013年8月,楊秀宇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。2014年8月14日,因涉嫌犯非法經營罪,“立二拆四”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受審。11月18日,朝陽區法院一審宣判,認定被告人楊秀宇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,一審判處楊秀宇有期徒刑四年,罰金人民幣15萬元。
  【評點】在這個信息爆炸、眼球經濟的時代,製造話題也成為了一種謀財手段。網絡世界應當是自由的,但自由是有法律底線的。面對謠言,網民應當做到“不信謠,不傳謠”。  (原標題:10“立二拆四”非法經營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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